扶贫户住院报销和大病报销的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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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定点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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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外医疗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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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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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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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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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 :报销比例为40%。
-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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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1.1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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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 :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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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元以上部分 :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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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额 :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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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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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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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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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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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就医 :扶贫户在本地就医时,住院报销比例较高,尤其是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可以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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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在异地就医时,虽然报销比例会有所下调,但仍可享受较高的报销比例,尤其是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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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了扶贫户的经济负担,尤其是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支付比例提高。
建议扶贫户在住院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院,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程序,以确保能够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减轻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