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针对二胎和三胎政策制定了一系列新的规定,旨在鼓励生育并支持家庭发展。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生育政策 :
- 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如果已生育的子女中有死亡或被认定为三级以上残疾,可以再生育相同数量的子女。依法收养的子女或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 奖励与社会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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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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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 :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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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 :在男方陪产假和夫妻双方的育儿假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 其他支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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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社会抚养费 :生育三孩不再罚款,对于已经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并执行的,应当予以维持,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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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 :将生育三个孩子的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保障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个孩子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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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护费用扣除 :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扣除,可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通过提供更多的假期、保障福利待遇和减轻经济负担,来鼓励家庭生育更多子女,从而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问题。建议符合条件的家庭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享受相应的福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