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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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起付标准1000元,支付限额40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6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5%(市县级及其他医疗机构)、50%(省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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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标准800元,支付限额5000元,支付比例分别比在职职工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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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3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5%(起付线到3万元)、90%(3万元到4万元)、95%(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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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5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5%(起付线到3万元)、90%(3万元到4万元)、95%(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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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支付比例分别为85%(起付线到3万元)、90%(3万元到4万元)、95%(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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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420元,支付比例在职75%,退休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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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特病:执行住院报销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在选择医疗机构时,可以考虑医院级别和报销比例,以最大化报销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