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一旦提出封存病历,医疗机构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操作步骤,以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封存病历的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发生医疗纠纷时,病历资料的封存和启封程序,明确了封存病历的主体、内容和程序。
-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该规定详细说明了病历的管理、保管和封存要求,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 《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对电子病历的存储、复制和封存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电子病历的法律效力。
封存病历的目的
- 保护患者权益:防止病历被篡改或丢失,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后续的医疗事故鉴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 保证证据完整性:封存的病历可以保证证据的完整性,为医疗纠纷的处理提供可靠的依据。
- 促进纠纷解决:封存病历可以为医患双方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促进医疗纠纷的解决。
封存病历的步骤
提出封存要求
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封存病历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配合,不得有任何延误。
全面清点病历
患者或其代理人应及时对医方提供的病历进行核实,清点病历页数和病历内容,确保封存的病历包括患者诊疗的所有主客观病历。
填写书面申请
患方提出封存病历要求时,医疗机构一般会要求患方填写封存病历的书面申请书,并复印患方的身份证件存档。
封存病历
医患双方清点完病历后,应将病历资料放置于档案袋中,使用专门的病历封存条对档案袋进行封存,由医患双方在封存条处签名或者盖章。
粘贴封存清单
病历封存好后,应在封存病历的档案袋上粘贴封存清单,载明所封存的各项病历资料内容,并由医患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医疗机构保管封存病历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封存后的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
封存病历的注意事项
病历的保管期限
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住院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电子病历存储于医方信息系统中,由医方负责保管。
出院与否是否会影响封存病历
不影响!即使患者尚未出院,患者及其家属依然有权选择对病历进行封存,封存的是截至目前为止已经完成的病历部分。
医院能否拒绝封存病历
不能!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拥有复印和封存病历的权利,医院有责任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封存病历的保管和启封
病历的保管
封存的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保管,医疗机构可以用专属储物柜存放病历封存件,并对病历封存件存放位置进行编号统计。
启封和移交病历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发生医疗纠纷需要启封病历资料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病历资料封存后医疗纠纷已经解决,或者患者在病历资料封存满3年未再提出解决医疗纠纷要求的,医疗机构可以自行启封。
封存病历是医疗纠纷处理中的重要环节,涉及法律依据、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医疗机构和患者都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封存,以确保病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