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存病历不可直接带走,但可以复印。
关于“封存病历可以复印带走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病历的封存与复印有明确规定:
病历封存:
-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原件的复印件,而非原件本身。
- 封存后病历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患者并不能直接带走封存的病历资料。
病历复印:
-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等。
- 复印病历时,患者或其代理人需向医院出示有效身份证明。
带走病历:
- 患者虽然不能直接带走封存的病历,但可以要求复印并带走病历的复印件。
- 复印的病历需加盖医院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
总体来看,封存病历不可直接带走,但患者有权复印并带走病历的复印件。
病历复印与封存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 | 内容描述 |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 | 患者有权复印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等病历资料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相关规定 | 病历封存需在医患双方在场下进行,封存病历可为原件或复印件;病历封存后仍可复印 |
病历封存与复印的关系 | 病历封存通常发生在医疗纠纷或疑似医疗事故后,封存不影响患者复印病历的法定权利 |
病历复印的范围 | 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 |
病历管理制度及责任
管理规定 | 内容描述 | 责任主体 |
---|---|---|
病历管理制度建立 | 医疗机构需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 | 医疗机构 |
病历管理部门及人员 | 设立专门病案管理部门或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病历收集、整理等 | 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 |
病历质量检查与评估 | 定期对病历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建立反馈机制 | 医务部门 |
病历法律效力 | 纸质病历与电子病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医疗机构 |
病历封存与复印过程中的责任界定 | 医疗机构需确保封存与复印过程合法合规,保障患者权益 | 医疗机构与患者双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