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S/T 319-2013
铅精矿的国家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标准版本与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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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标准 :《铅精矿》(YS/T 319-2013)为最新版本,替代了2007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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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适用于硫化矿经浮选工艺获得的铅精矿,供炼铅使用。
二、主要技术要求
- 化学成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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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含量:根据品级不同,一级品≥65%,二级品≥60%,三级品≥55%,四级品≥50%,五级品≥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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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质含量:砷(As)≤0.2%、镉(Cd)≤0.3%、锑(Sb)≤0.5%、铋(Bi)≤0.5%、硒(Se)≤0.05%、银(Ag)≥0.05%、铜(Cu)≥0.05%、锌(Zn)≥0.05%、铁(Fe)≥0.3%、镁(MgO)≤2%、铝(Al₂O₃)≤4%、二氧化硅(SiO₂)≤12%(冬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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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溶性铅:硫酸铅、氧化铅、碳酸铅等可溶性铅含量≤3%。
- 物理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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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分含量:≤12%(冬季≤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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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质量:无颜色明显不一致或分层现象,不应混入外来夹杂物,同批产品品位差≤5%。
- 天然放射性限值
需符合《GB 20664》的规定,确保放射性元素镭(Ra)、钍(Th)、钾(K)等在安全范围内。
三、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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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分析方法 :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Cu)、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Al、Mg、Fe等)等国家标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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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规则 :需方可协商确定特殊杂质检测项目,每批样品应具有代表性,袋装铅精矿需随机取样并混合均匀。
四、包装与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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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装铅精矿应防潮、防渗漏,标明品级、成分及生产日期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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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过程中需避免与酸类、碱性物质接触。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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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早期标准(如YS/T 319-2007)已被现行标准替代,实际应用中需以最新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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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以上内容综合了多个权威来源,确保涵盖当前行业规范的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