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的补缴分为个人补缴和单位补缴,具体流程和要求如下:
- 个人补缴 :
- 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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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或个人持身份证明在人社服务大厅综合柜台填具《养老保险欠费个人补缴申请表》,前台受理,后台办结后出具《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核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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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个人持《养老保险欠费补缴核定单》去对应税务部门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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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和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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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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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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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养老保险费时,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行政强制法》规定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不得减免。
- 单位补缴 :
- 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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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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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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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和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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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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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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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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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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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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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和正式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在单位就业期间应缴费但未缴费的,允许补缴劳动关系存续时段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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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无参保缴费记录人员不得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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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事后追补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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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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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缴费不超过12个月的,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可申请补缴中断期间的缴费,超过12个月的不再补缴。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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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补缴 :建议先咨询当地人社部门或税务部门,了解具体的补缴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一次性补缴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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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补缴 :单位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和补缴,以避免影响职工的养老保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