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乡退休医疗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工龄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退休人员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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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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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80%,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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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线以上部分,甲类及普通诊疗费退休人员报销90%,乙类药品75%,高精尖技术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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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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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建国前参加工作退休职工、二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级残废军人等,医疗药费报销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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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30年以上退休职工报销90%,工龄21-30年85%,15-21年80%,不满15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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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职职工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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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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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铺费统一按60%比例报销,未收部分由单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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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急诊年度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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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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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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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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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年人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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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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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医院60%,一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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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年人门诊治疗费和护理费每日有专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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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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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报销 :年累计医疗费用超5000元可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未明确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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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约30万元,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略有差异。
以上比例均依据2022-2024年最新政策整理,具体执行可能因地区细则调整,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