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长江大桥的航行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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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余水深要求:根据《船舶航行长江干线富余水深规定》,航行于长江干线芜湖长江大桥下沿线至江苏浏阳河口下游浏黑屋与崇明岛施翘河下游的施信杆的连线内通航水域的内河船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留足富余水深:
- 实际吃水不足5米的,不小于0.4米;
- 实际吃水在5米及以上不足7米的,不小于0.5米;
- 实际吃水在7米及以上不足9.7米的,不小于0.7米;
- 实际吃水在9.7米及以上不足10.5米的,不小于0.8米;
- 实际吃水在10.5米及以上,不小于船舶吃水的10%。 载运危险货物的,另加0.1米。航速超过12节的,另加0.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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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航高度和宽度:芜湖长江大桥的通航高度为24米,最高通航水位为10.393米。主桥宽度为18米,而芜湖长江三桥的主桥宽度更宽,为45.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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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定线制:长江安徽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船舶应当在规定的航路内航行,遵守通航分道、推荐航路、深水航路等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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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区航道及航标配布:芜湖长江大桥的桥区航道及航标配布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确保船舶安全通过桥区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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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期航行注意事项:在洪水期,船舶应加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密切关注水情变化,遵守船舶配员规定,加强对船舶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航行安全。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航行规定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在航行前咨询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或查看最新的航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