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云南曲靖医保中断后,累计缴费年限通常是可以累计的,但连续缴费年限可能会受到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城镇职工医保: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流动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90 号)相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保在曲靖市统筹区域内各县(市、区)之间流动就业的,从原参保地中断医疗保险缴费之月起,应在 3 个月内在转入地接续医保关系,补缴中断期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后,可连续计算缴费年限。超过 3 个月未及时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按照新参保办理,登记记录原缴费年限等信息,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这意味着城镇职工医保中断不超过 3 个月,及时补缴可累计连续缴费年限;超过 3 个月,累计缴费年限仍会记录,但连续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 城乡居民医保:自 2025 年起,云南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政策进行调整。对于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 4 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 1 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4000 元。如果中断参保,前期连续参保积累的年限自动清零,再参加居民医保时,年限需要重新计算。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 3 个月;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 1 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 1 个月。连续断缴 4 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 6 个月。
总体来说,云南曲靖医保中断后,累计缴费年限一般会累计计算,不会清零,这关系到参保人退休后能否享受医保待遇。但连续缴费年限在中断超过一定期限后可能会重新计算,从而影响到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医保报销待遇的享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