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根据职位类型和行政级别分为 甲、乙、丙三类 ,具体划分如下:
一、类别划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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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级别与岗位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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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适用于省直、市直、县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岗位(如长春市所辖区局)和选调生职位,属于综合管理类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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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 :适用于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及省直驻非长春市辖区县(市)机关,侧重专业技能或基础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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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 :专门针对乡镇机关录用优秀村干部、街道办事处优秀居委会干部等基层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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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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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甲)、《申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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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申论》(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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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类 :《申论》(丙)+《农村工作常识》或《街道工作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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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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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线差异 :甲类合格线为120分,乙类、丙类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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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特点 :甲类岗位综合管理能力要求最高,丙类岗位侧重基层工作实务。
以上分类标准综合了职位层级、工作性质及考试要求,考生需根据自身报考岗位类型选择对应的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