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未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医保慢病待遇,并在异地就医备案后享受相关待遇。以下是详细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医保慢病申办流程
资格认定
- 到参保地定点医院挂号,由医生根据病情填写《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
- 准备以下材料:
- 身份证;
- 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 诊断书;
- 病历;
- 检查检验报告单(如适用)。
- 提交材料后,由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慢病资格鉴定,审核通过后出具《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
待遇备案
- 持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慢病待遇备案。备案后,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二、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备案渠道
- 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
- 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
- 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
- 吉林省医保网上经办大厅;
- 到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 可通过以下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所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系统自动生成);
- 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如户口簿首页、常住人口登记卡);
- 长期居住证明(如就医地身份证、户口簿等);
- 如由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注意事项
- 已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无需重新申请备案;
- 如需变更备案信息,可携带身份证至医保服务大厅办理。
三、异地慢病待遇备案
申请流程
- 在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持《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通过参保地网上经办渠道或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异地慢病待遇备案。
所需材料
-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
- 《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认定申请表》;
- 诊断书、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如适用);
- 如由他人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四、注意事项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和异地慢病待遇备案后,可在备案的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慢病相关治疗费用。政策依据
吉林省医保政策允许未办理异地安置的参保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完成慢病待遇认定和异地就医备案,享受医保慢病待遇。
如需进一步了解或办理,可参考吉林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ybfw.ybj.jl.gov.cn/)或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