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州医保报销的相关政策,报销所需材料需根据具体情形准备,主要分为门诊、住院及特殊项目三类:
一、门诊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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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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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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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时使用的门诊病历、检查检验报告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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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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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的付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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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通过医保门诊直付,无需提交发票等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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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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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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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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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均需加盖医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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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结算单、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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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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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结算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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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身份核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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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住院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异地就医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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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项目(如“天使计划”特药直付)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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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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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出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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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处方、费用清单及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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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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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急)诊病历、影像检查报告、病理报告等医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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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殡葬证、户口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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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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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时效性 :门诊费用票据需在有效期内(通常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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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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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需提前备案并提交居住证明或转诊单。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