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武汉职工医保政策,报销额度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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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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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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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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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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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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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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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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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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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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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退休人员90%,在职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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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总限额:4500元(退休人员)/3500元(在职人员)
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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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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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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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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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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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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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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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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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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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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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退休人员90%,在职人员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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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基本医疗:24万元(含大病保险)
三、大病保险
- 超过基本医疗24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支付98%,个人自付2%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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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限额清零 :支付限额不滚存、不累计,每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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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低保、残疾人等可享受门诊分娩等专项政策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确保与医保局官方口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