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异地透析治疗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广西区内异地就医:根据广西实施的区内异地就医 “免备案” 政策,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广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不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享受参保地就医购药报销待遇。所以在广西区内异地进行透析治疗,报销比例与参保地就医报销比例相同。
- 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门诊透析的报销政策为,起付线 500 元 / 年,政策内报销比例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85%,二级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 75%,三级医疗机构 65%。
- 城镇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基本医保报销不设起付线,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 70%。门诊特殊疾病一个自然年度只设一次起付线 300 元,医保政策范围内合规门诊医疗费统筹基金在职支付比例为 85%,退休职工支付比例 90%。城镇职工单次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的乙类项目费用按甲类项目纳入合规费用,政策范围内合规费用报销比例 100%。
- 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需办理备案手续,患有尿毒症透析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人员,经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和选定定点医疗机构,可在开通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
- 城乡居民医保:市域外(医疗机构转诊),起付线 1200 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 6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 57%,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 47%。市域外(自主就医或自主转诊),起付线 1200 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 5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 47%,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内报销比例 37%。
- 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为 80%-95%。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政策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建议患者在异地透析治疗前详细咨询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