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异地医保,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和相关手续。以下是详细的异地就医政策信息。
异地就医备案条件
备案人群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长期居住且不迁户籍的人员(如变换长期居住地点需6个月以上)。
-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长期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 异地转诊人员:因病经南京市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诊断需转异地医疗机构诊治的人员。
备案方式
- 线上备案:通过“南京医保”微信公众号、“我的南京”APP、“江苏医保云”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等渠道办理。
- 线下备案:前往各级医保经办柜台、市、区医保服务大厅、15分钟医保服务圈示范点自助机等地点办理。
备案材料
- 长期驻外备案:需提供异地身份证、居住证、租房购房合同、房产证、户口本、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当地居住证明等异地居住证明材料。
- 转外就医备案:在南京市三级医院和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领取或下载《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由医院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填写后,送至医院医保办盖章登记。
- 其他临时外出备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即可,默认按照“承诺备案”方式办理。
异地就医结算类型
联网结算
- 门诊统筹: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均可联网结算门诊统筹费用。
- 门诊特殊病: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均可联网结算门诊特殊病费用。
- 住院费用: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均可联网结算住院费用。
- 普通购药费用:职工参保人员可联网结算普通购药费用,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需自费。
结算待遇
- 省内联网结算:执行参保地(南京)医保目录和报销政策。
- 跨省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参保地(南京)医保报销政策。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
- 门诊费用:在职人员在异地就医结算时,1000元以下部分统筹基金支付40%,1000元至5000元部分支付60%,5000元至15000元部分支付65%。
- 住院费用: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费用,统筹基金支付90%;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免除起付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
- 门诊统筹:起付标准200元,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基金支付5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300元。
- 住院费用: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基金支付比例65%,学生儿童、大学生基金支付比例80%。
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报销材料
- 住院费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
- 门诊费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院收费票据、门诊费用清单、门诊处方底方或门诊病历。
- 急诊费用: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医院收费票据、医药费明细清单、急诊诊断证明或急诊病历。
报销时间
- 零星报销:在费用发生后尽快办理,具体时间根据各地医保部门的规定而定,通常建议在次年1月底前结清。
南京的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异地医保,但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备案和相关手续。备案人群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异地转诊人员。备案方式多样,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办理。异地就医结算类型包括门诊统筹、门诊特殊病、住院费用和普通购药费用。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就医地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报销流程包括准备相关材料和按照各地医保部门的规定进行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