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广西的大病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大病保险覆盖与资金 :
- 大病保险惠及141万大病患者,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人无需额外缴费。
- 缴费与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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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需缴纳380元,在享受居民医保报销后,符合条件的即可享有大病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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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0%,最高可报销50万元,困难群众报销不封顶。
- 报销比例分段设置 :
- 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2万元)以上的合规医疗费用,0-5万元(含)报销60%、5-10万元(含)报销70%、10万元以上报销80%,报销封顶线50万元。
- 特殊人群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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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低收入对象、监测对象的,起付线降低一半,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取消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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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未纳入监测的脱贫人口的,起付线降低一半,各段报销比例提高5%,取消封顶线。
- 门诊补偿政策 :
- 自2024年2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务保险门诊报销政策全面调整,一级及以下医保定点医院需先自行垫付300元起付费,报销额度为60%;二级医保定点医院需先行支付200元的起付金,报销比例为55%;三级医保定点医院起付金为100元,报销比例为50%。
- 住院医疗待遇 :
- 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因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扣除起付标准后,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进行支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1月1日前统计部门最新公布的上年度广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
-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
- 参保人员若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等38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可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申请,专家组审批通过并进行选点后,符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比例支付。
- 异地就医待遇 :
- 广西省内异地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备案手续。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参保群众的看病就医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获得更好的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