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徐州市2025年居民医保政策,医保起付标准如下:
一、住院待遇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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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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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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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00元
特殊说明 :同一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例如,第二次住院时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为1400元,第三次为1300元,以此类推。
二、门诊待遇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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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居民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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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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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参保人员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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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病待遇”门诊
- 同一统筹年度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不设起付标准),若同时患“两病”最高支付限额为24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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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 :个人缴费标准为460元(含20元长护险),在全省13个大市中居第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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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缴费 :在徐高校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300元(含长护险20元),由学校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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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等按起付标准的50%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官方指南,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