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
洛阳市大病二次报销的起付线为 8000元 。对于单次住院,如果参保居民个人负担部分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对于多次住院的参保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也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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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最新政策 :由于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建议定期查看洛阳市医疗保障局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确保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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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医疗机构 :在住院期间,可以直接向医院的医保办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报销政策和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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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相关凭证 :确保每次住院的相关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材料齐全,以便在申请二次报销时能够顺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