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在湖北省添加定点医院,您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要求。
申请条件
基本条件
- 医疗机构:申请定点的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具备一定的经营许可资质和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员,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医保工作,建立符合医保协议管理要求的管理制度,具备与全省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的技术基础,按规定使用国家统一的医保编码。
- 零售药店:申请定点的零售药店必须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
不予受理的情形
- 医疗机构:以医疗美容、辅助生殖、生活照护、种植牙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为主要执业范围的;基本医疗服务未执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的医药价格政策的;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等。
- 零售药店: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责任的;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定点,自发现之日起未满3年的;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医保协议未满3年或已满3年但未完全履行行政处罚法律责任的等。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 医疗机构: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科室设置及医务人员的执业信息、自评情况等。
- 零售药店: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审核与评估
- 审核: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出具受理回执或不予受理回执。
- 评估:组织评估小组进行实地考察和评估,评估时间不超过3个月。
公示与签订协议
- 公示:评估合格的医药机构名单将通过各地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签订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并开通定点医药机构相应支付类别,正式开展医保结算业务。
所需材料
医疗机构
- 申请表
- 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科室设置及医务人员的执业信息
- 自评情况
-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
零售药店
- 申请表
- 药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劳动合同
- 其他可能要求的材料
联系方式
湖北省医疗保障局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1号
- 联系电话:027-87265900
荆州市荆州区医疗保障局
- 地址:荆州市荆州区育才巷15号
- 联系电话:0716-8420655
要在湖北省添加定点医院,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流程。您需要提交申请并准备相关材料,然后经过审核和评估,最后进行公示和签订协议。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通过当地医保经办机构或湖北省医疗保障局获取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