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省在医保领域推出了多项新规定和政策,旨在深化医保改革、优化管理服务、维护基金安全,并提升参保人员的获得感。以下是对这些新规定和政策的详细解读。
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基本医保省级统筹
辽宁省在2024年全面推进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构建符合辽宁实际的省级统筹调剂制度模式。省级调剂金用于调剂解决各市因人口老龄化等因素带来的基金运行潜在风险。
省级统筹有助于统一医保政策,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确保医保制度稳健可持续运行。这一举措将提升全省医保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辽宁省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扩大门诊统筹定点范围,推进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家庭共济使用。全省728万参保职工享受到改革红利。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改革使得参保职工在门诊就医时能够享受更多的报销项目,特别是对于年老体弱和门诊费用高的群体,门诊报销的金额显著增加,提升了参保人员的获得感。
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医保生育支持政策
辽宁省出台医保生育支持相关政策,全面取消住院分娩起付标准,提高产前检查等待遇标准,并将“取卵术”等8个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些政策的实施减轻了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的负担,鼓励更多家庭生育,促进了人口增长和社会稳定。
居民医保缴费标准调整
2024年,辽宁省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分别较上年增加30元和2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和400元。缴费标准的调整有助于提高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确保制度的可持续运行,特别是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体,能够提供更有力的医疗保障。
推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辽宁省落实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持续推进药品分类管理,新版目录落地后,共收载药品3159种。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的落地,增加了药品的供应种类,降低了药品价格,特别是通过集采等方式,显著降低了药品费用,提升了参保人员的用药可及性和治疗效果。
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
辽宁省积极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提质扩面,累计落实710种药品、200种中药配方颗粒和87类医用耗材集采结果,价格平均降幅分别为54%、51%和68%。
集采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减少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和高质量发展。
优化医保营商环境
医保服务“省内线下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
辽宁省将“高效办成一件事”融入医保服务全过程,落实医保服务“省内线下通办”“一网通办”“跨省通办”,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这些措施简化了医保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参保人员,提升了医保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异地就医结算
辽宁省推动落实临时外出就医免申即享、长期居住人员两城一家等异地就医结算惠民政策,新增5种门诊慢特病实现跨省直接结算。异地就医结算的便利化措施,特别是跨省直接结算的推广,解决了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结算难题,提升了参保人员的就医体验和生活质量。
守牢基金安全底线
医保基金全方位监管
辽宁省开展覆盖14个市的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结合全省各级医保部门全面开展日常检查、专项整治、智能监管等多项举措,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严格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确保了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和运行安全,维护了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医保制度的公信力和社会信任度。
2024年,辽宁省在医保领域推出的新规定和政策,涵盖了医保制度改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医保服务优化、异地就医结算和基金监管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提升了参保人员的获得感,促进了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