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根据就医类型和人群类别有所不同,以下为详细说明:
一、异地就医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
1. 临时外出就医
- 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1250元。
-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1500元,二级医院1250元,一级医院750元。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居民50%,在职职工65%,退休职工67%。
- 二级医院:居民55%,在职职工70%,退休职工72%。
- 一级医院:居民60%,在职职工73%,退休职工75%。
2. 异地转诊或急诊
- 起付标准:
- 职工医保: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均为1000元。
- 居民医保: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1000元,一级医院750元。
- 报销比例:
- 三级医院:居民65%,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 二级医院:居民65%,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
- 一级医院:居民70%,在职职工83%,退休职工85%。
3. 长期异地居住
- 报销政策: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待遇政策,符合居住地异地就医转诊政策的,执行参保地异地转诊待遇政策。
二、政策亮点及适用人群
政策亮点:
- 即申即享: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即时生效,转诊备案临时就医人员也可即时享受直接联网结算。
- 免申即享:非急诊且未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即可直接享受自动备案和联网结算服务。
适用人群:
-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提前办理备案,享受与参保地相同的待遇。
- 转诊人员: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员,需提供医疗文书办理备案。
- 急诊抢救人员:无需备案,可直接享受异地就医待遇。
三、注意事项
- 政策实施时间:2023年1月1日起,营口市实施新的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备案方式:可通过医保服务大厅、定点医疗机构经办服务站、“一网通办”、APP和小程序等渠道办理。
- 特殊病种:转外就医的复杂病种(如恶性肿瘤手术、放化疗等)需由定点医院的责任医师和科主任签字后提交医院医保科办理。
如果您有具体的就医类型或人群类别,可以进一步确认适用的报销比例和备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