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养老金发放金额根据参保类型和缴费年限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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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标准
截至2024年7月1日,滨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65元,较2022年11月的155元提高了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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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总待遇构成
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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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公式: $$\text{基础养老金} = \frac{\text{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text{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times \text{缴费年限} \time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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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养老金公式: $$\text{个人账户养老金} = \frac{\text{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text{计发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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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调整影响
2023年7月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68元,滨州市作为执行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也同步提高,但实际发放金额仍以165元为准,差额部分通过后续调整补发。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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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养老金标准
2013年起,滨州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2017年、2022年分别两次上调至70元(2012年10月调整至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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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贴
包括破产改制企业内退休人员生活费、军转干部生活补贴、劳模津贴、遗属抚恤金等,春节前集中发放。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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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月数 :根据退休年龄确定,例如5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95个月,55岁退休为170个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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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性养老金 :统账结合前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放1.2%,2017年调整时已实施。
以上数据综合了政策调整及历年标准,实际发放金额需根据个人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具体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