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市低保户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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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与居住要求
具有昌吉市户籍的困难群众,需在常住地居住满3年以上,且户籍和居住地需完成协同入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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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经济状况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需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当地规定。
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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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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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身份证(含首页及本人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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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或离婚证(含离婚协议或公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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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一卡通银行卡或吉林银行卡及近3个月银行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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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与财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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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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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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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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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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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或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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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困难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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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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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组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公示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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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通过后,材料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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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审批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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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部门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落实生活保障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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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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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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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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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清晰有效,如收入证明需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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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家庭需提供子女抚养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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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核查
- 居住地与户籍地需协同完成入户核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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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时效
- 通常为每年定期审核,需关注当地最新政策。
五、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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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通过昌吉市政务服务平台或居住地乡镇政务大厅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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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社会救助窗口办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材料要求或办理进度,可拨打当地民政部门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