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湖北门诊报销新规定如下:
- 普通门诊报销 :
- 参保群众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医保目录内的医药门诊费用可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金额不低于350元。
- 门诊慢特病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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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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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门诊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治疗、精神疾病、血友病等)参照住院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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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省将原定14类门诊慢特病扩大到37类,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26种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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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主要依托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来组织实施。
- “特病”报销 :
- 特病(如恶性肿瘤治疗、精神疾病、血友病等合计11种)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比例。
- “慢性病”报销 :
- 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合计26种)报销比例不低于50%。
- 生育相关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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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生育产检在门诊报销额度为8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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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育”等项目在门诊报销比例为65%。
- 其他 :
- 患有多个门诊慢性病的,在待遇水平最高的慢性病限额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病种,慢性病累计支付限额增加该病种限额标准的50%,且单个病种报销额度不超过该病种的年度支付限额,但累计不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这些新规定旨在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群众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