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产假的规定主要体现在《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该条例在2021年8月20日由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这一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婚假十五日,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增加婚假十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产假一百八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特殊情况可以参照医疗单位意见适当延长。
《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也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生育依法享受一百八十日围产期产假,这同样从202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至于具体的文件编号,通常情况下这类地方性法规会有一个官方的文号,但是上述资料并未直接提供具体的文件编号。如果您需要具体的文件编号,建议查阅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发布的正式文件或者联系当地的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这些部门通常能够提供最新的法律法规文本以及相关的官方文件编号。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律师。
请注意,虽然提供的信息中没有明确指出具体的文件编号,但根据已有的资料,我们可以确定的是,有关黑龙江产假的规定是基于《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这两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制定的。对于具体执行细节,如需了解详细的文件编号,还需参考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