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监理费的取费标准及依据如下:
一、取费标准
水土保持监理费通常按工程总价的1%-3%收取,具体费率由项目业主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这一标准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阶段,是当前行业内的通用计费方式。
二、计费依据
-
工程总价
以项目工程合同总价为基础,监理费与工程规模直接相关。例如,某大型水土保持工程合同总价1亿元,监理费约为100万至300万元。
-
计费文件参考
-
国家层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修订建设监理与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价格632号)。
-
地方补充:广东省可参考《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我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与系列定额的通知》(粤水建管37号)。
-
-
调整原则
-
原收费标准(2002年文件)已废止,现行的1%-3%费率属于市场化调整后的结果。
-
实际收费可能因项目类型、复杂度及地区差异略有浮动,需结合具体情况综合评估。
-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计费阶段 :仅适用于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监理阶段,不包括前期咨询、监测评估等环节。
-
市场机制 :自2015年起,水土保持监理费逐步市场化,允许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费率,但需参考2007年基础标准。
综上,水土保持监理费的取费标准以工程总价的1%-3%为主,具体金额需结合工程规模、地区市场及双方协商确定,并以最新国家及地方政策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