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乐山市申请特殊门诊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和条件进行操作。以下是详细的申请指南:
一、申请表获取地点
乐山市特殊门诊申请表可以在以下地点领取:
- 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局医疗保险支付科。
二、申请条件
根据乐山市最新政策,特殊门诊主要面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参保人员:
- 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 疾病范围:特殊门诊分为A类(门诊慢病)和B类(门诊大病),具体病种包括糖尿病、高血压、恶性肿瘤、风湿性心脏病等35种。
- 政策取消申报时限:目前取消了特殊门诊的申报时限,但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治疗仍需申报审批。
三、所需材料
申请特殊门诊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 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
- 疾病诊断证明;
- 门诊或住院病历;
- 近期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如血糖检验报告、影像资料等);
- 治疗方案建议书。
- 身份及照片资料:
-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一寸免冠照片2张。
- 医保相关材料:
- 医保卡;
- 如果是异地安置人员,需提供异地安置相关证明。
四、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 携带上述材料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如社保局)或指定医疗机构审核窗口,提出申请。
- 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如材料齐全且符合政策规定,则予以受理;如材料不齐全,会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审核及录入信息:
- 材料受理后,工作人员将签署审核意见,并将申请人的特殊门诊医院和疾病名称录入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
审批结果:
- 审核通过后,参保人员即可享受特殊门诊待遇,待遇开始时间为审批之日起。
五、注意事项
- 病种报销比例:
- A类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为85%;
- B类特殊疾病门诊报销比例为90%。
- 异地备案:
- 异地安置人员需在本地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异地选择两家定点医院进行备案。
- 新政策实施:
- 自2024年起,特殊疾病门诊病种数量增加至35种,并提高了部分疾病的支付限额。
通过以上流程,您可以顺利完成乐山市特殊门诊的申请。如有其他疑问,建议直接联系乐山市社保局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