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职工医保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关于缴费年限的详细说明:
1. 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 男性:累计缴费不少于30年。
- 女性:累计缴费不少于25年。
2. 在东莞市累计缴费年限要求
- 在东莞市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0年。
3.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处理方式
- 一次性补缴:退休时,若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按照退休上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至规定年限。
- 按月继续缴费:若无法一次性补缴,可选择按在职职工的标准继续按月缴费,直至缴足所缺年限,但在此期间仅享受在职职工的医保待遇。
4.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后的待遇
- 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无需再由个人或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可终身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
- 基本医疗
- 住院补充
- 住院基本
- 社区门诊等
5. 政策依据
- 此规定基于《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医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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