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
“三提留五统筹”是指我国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国家向农民征收的 主要费用项目,包括 “三提留”和“五统筹” 。具体如下:
- 三提留 :
-
公积金 :用于村一级的扩大再生产或兴办公益事业。
-
公益金 :用于村一级的公共福利事业。
-
集体管理费 :用于村级组织的日常管理开支。
- 五统筹 :
-
计划生育费 :用于计划生育相关的宣传、教育和服务。
-
优抚费 :用于优待和抚恤军属、烈属等特定群体。
-
民兵训练费 :用于民兵的军事训练。
-
乡村道路建设费 :用于乡村道路的建设和维护。
-
乡村教育附加费 :用于支持乡村教育的发展。
这些费用在上世纪80年代初至21世纪初,占农民负担总额的相当大一部分。为了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在农村税费改革中逐步取消了这些费用。具体来说:
-
2002年 :国家开始取消“三提五统”。
-
2006年 :中央政府取消了农业税,相应的“三提五统”也随之取消。
因此, “三提留五统筹”在2006年农业税取消后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