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的土地征收补偿公告,湖北省鄂州市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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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花湖镇华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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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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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55200元/亩(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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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庙岭镇庙岭村、中份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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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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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每亩60600元(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补偿费每亩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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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蒲团乡郭垱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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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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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依据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16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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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华容镇铁咀村、临江乡黄岭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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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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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依据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16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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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华容镇葛闵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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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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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依据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16号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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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容区华容镇金熊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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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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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每亩60600元(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青苗补偿费每亩2200元。
-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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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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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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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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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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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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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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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关系终止,给予公有房屋承租人被征收房屋价值90%的补偿,给予被征收人被征收房屋价值10%的补偿。
- 其他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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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附着物补偿 :按照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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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途径 :货币补偿,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保障体系。
这些补偿标准旨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并确保他们在失去土地后能够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建议被征地农民在征地过程中,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补偿标准,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