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职工子女医疗统筹报销政策
关于北京职工子女医疗统筹报销政策,以下是根据最新信息整理的内容:
参加条件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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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条件:
- 凡院属京区各单位职工,其未满十八周岁或正在高中学习尚未毕业的子女,身体健康,系北京市城镇户口,随职工在京居住的均可参加。
- 职工子女申请参加统筹医疗,应经公立区县医院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新生儿应在三个月后,经体检健康;若患有疾病须治疗痊愈后方可参加。
- 凡属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多生的子女不能参加。
- 我院录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子女不属于统筹医疗的范围,故不参加统筹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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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手续:
- 职工子女申请参加统筹医疗,需填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申请表,报单位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从下月一日起即可享受统筹医疗待遇。
- 职工子女符合参加统筹医疗条件的,要参加都参加,要退出都退出(到年龄退出统筹除外),退出又要求参加者,须经过半年后,按暂行办法规定重新办理参加手续。
报销流程
- 报销程序:
- 到相关部门领取并填写《医疗费用申报单》。
- 持办理材料至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或者是市医保经办机构。
- 通过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报销款至参保人员银行卡。
报销范围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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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 参加子女统筹医疗的职工,每月凭选定医院的单据向财务部门报销一次,分管部门应按统筹医疗规定严格审核,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能报销。
- 外购不属于自费药品,必须凭指定医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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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子女统筹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在70%至90%之间,具体比例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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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退休或逝世:
- 职工子女在职工退休前已参加统筹医疗,职工退休后,工资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其子女可继续参加;退休前未参加的,不能申请参加。
- 职工子女在职工生前已参加统筹医疗的,职工逝世后,其子女可继续参加;职工生前未参加的,不能申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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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调动工作:
- 职工在院内调动工作的,其子女在原单位参加统筹医疗者,可办理转移手续,或按调入单位的规定办理统筹医疗手续。
以上是关于北京职工子女医疗统筹报销政策的详细信息。如果您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