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3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广州市确实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上调,具体调整如下: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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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标准
广州、深圳执行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2500元/月 ,对应的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3.7元/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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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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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标准(珠海、佛山等):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非全日制小时19.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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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标准(汕头、惠州等):月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非全日制小时18.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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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类标准(韶关、河源等10个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非全日制小时1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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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依据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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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时间 :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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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依据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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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形式 :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四档,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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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差异 :部分行业(如制造业、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的薪酬增长率为2.6%、4.7%、5.2%,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仍为统一标准。
综上,广东广州在2025年3月1日通过政策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但未提及“涨底薪计划”。若需了解具体行业的薪酬增长情况,可参考广州市总工会发布的《2025年主要行业职工薪酬福利集体协商参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