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南市的指标到校政策如下:
政策依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67 号)和《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淮教体〔2024〕14 号)等文件精神实施。
指标分配比例
将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的 80% 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
分配原则
- 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
- 落实属地招生要求,2024 年起不得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
- 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到校指标的 80% 作为基础性指标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20% 作为支持性指标用于支持各类办学特色鲜明、薄弱偏远的初中学校;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到校指标全额分配到指定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社会报名点);寿县一中、安丰高中、凤台一中的到校指标分配方案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市教体局相关政策,参照市级方案要求分配,分配方案报市教体局审定后公布执行。
录取规则
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
考生条件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 B 等(含 B 等)以上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 C 等(含 C 等)以上方可被市示范高中和一般普通高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