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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医保家属是可以使用的 ,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北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范围已经扩大到包括近亲属,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使用个人账户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应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二是符合条件的近亲属须进行备案。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
因此,如果您的家属是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并且已经完成了家庭共济备案,那么他们就可以使用您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具体操作可以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微信“京通”小程序、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北京地方专区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