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元
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所有人员,均可享受门诊统筹、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辅助生殖门诊、住院(含生育)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多项医疗保障待遇。基本医保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大病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两项合计每年最高55万元。门诊医疗待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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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待遇 :参加郑州市居民医保并在待遇享受期内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待遇。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普通门诊发生的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由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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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为高血压或糖尿病(简称“两病”),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使用“两病”门诊用药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两病”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统筹基金限额为40元/月(计480元/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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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 :郑州市共有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等3个医疗类别的门诊慢特病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有33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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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不设起付线,限当年使用,下年度不结转、不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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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 :年度累计报销额度为480元,不计入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年度限额和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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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