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黔西南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及规定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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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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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平均工资 :以职工生育或流产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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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正常产假90天(含产前检查1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育假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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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例计算
若某企业2020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95.75元,女职工休90天产假,则生育津贴=5495.75÷30×90=16487.25元。
二、其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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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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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部分按核定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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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分娩按实际费用与定额标准取低值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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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按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25%计算,仅限正常生产或满7个月以上流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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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贴
-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额外增加300元补贴。
三、申领条件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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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时间 :生育或流产手术前连续缴费满6个月的职工,需在出院后6个月内向社保机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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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通常需提供生育证明、医疗费用发票、工资单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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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范围 :仅限生育或流产相关的医疗费用,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等需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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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他待遇叠加 :生育津贴可与其他生育补助(如营养费、一次性补贴)叠加领取。
以上政策为2021年黔西南市规定,若需了解最新调整,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