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贵州黔南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如下:
- 参保缴费要求
-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需按规定为其参加黔南州生育保险,且在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定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 6 个月。
-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黔南州生育保险的人员,需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费达到一定时长(具体时长依据黔南州当地政策确定)。不过若女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累计缴费不满 6 个月,但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 12 个月内累计参保缴费满 12 个月的,其生育津贴也可按规定计发。
- 符合生育政策:生育行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和黔南州的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如准生证等。
需要注意的是,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贵州明确要求各级医保部门核定生育津贴时,不得查看和收取参保人员生育服务证、结婚证,不得以未婚生育为由拒绝核发生育津贴。意味着在黔南州,参保女职工只要按规定缴纳保费,就能正常申领生育津贴,与个人婚姻情况、生育情况全面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