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医保报销门诊额度根据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和医疗机构有所不同。以下是具体的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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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先纳入个人账户当年资金支付,超过个人账户当年资金额度部分,按下列方法进行结算:
- 享受企业门诊统筹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药店、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按60%、70%、75%和80%支付;
- 已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86%支付;
- 市外二级及以上和市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按55%和40%支付;
-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为在职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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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参保人员:在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在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别按10%、20%和50%支付;已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6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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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和住院最高可报费用累计限额:为上一年度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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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最高支付限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可报费用限额为在职人员10000元,退休人员12000元。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建议关注当地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