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生育保险新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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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
覆盖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全部职工和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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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方式
按属地管理原则,在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参加生育保险。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及其职工,有非军籍职工的军队、武警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非军籍职工,在单位所在地参加。
二、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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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内容
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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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覆盖孕产期检查、分娩住院、手术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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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 :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假期天数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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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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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 :顺产98天,难产+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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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宫内节育器取/放1天,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复通手术分别21天、7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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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与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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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手工(零星)报销、生育津贴拨付办理时限缩短至10个工作日,较原20个工作日大幅缩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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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审核
经办机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拨付,确保待遇及时享受。
四、其他重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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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待遇
取得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步参保生育保险,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用人单位停止缴费则停止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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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衔接
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五、政策意义
新规定强化了生育保险的公平性和保障功能,通过缩短办理时限、扩大参保范围、规范待遇标准,进一步均衡用人单位费用负担,促进就业公平。
以上信息综合自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及政府官网发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