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至12月
清远农村合作医疗的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一、缴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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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期限 :每年10月至12月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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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截止时间 :最晚需在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缴费,逾期将无法享受当年医保待遇。
二、待遇享受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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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时间 :次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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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当年12月31日。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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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政策 :若错过缴费时间,可申请补缴,但需符合当地规定且存在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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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新社保局新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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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扣 :已办理银行代扣的参保人需注意每月固定日期扣款,避免因账户余额不足影响缴费。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个人按国家规定缴纳费用,缴费时间通常与医保待遇周期一致。
以上信息综合了清远地区近年政策,具体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