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死亡人员医保卡内资金的提取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医保卡内资金提取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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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参保人死亡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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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的支取
包括参保人员出境定居、跨省异地退休、应征入伍等。
二、提取流程与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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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办理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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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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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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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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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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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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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办理
原参保单位需在死亡后及时暂停该人员的医保关系,并协助家属办理支取手续。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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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冒名使用
若亲属冒用死亡人员医保卡就医,将面临医保基金追回及罚款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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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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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允许将余额转入继承人医保卡,部分则需提现。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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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承人未参保,可直接申请提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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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参保流程
需携带死亡证明、身份证、银行卡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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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或异地转移 :凭公安部门证明办理支取或转移至新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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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账户解绑 :可同步办理个人账户与家庭共济账户的解绑。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医保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医保部门官网或线下窗口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