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医保异地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医院等级及参保状态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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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报销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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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标准1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5.5万元报销85%;5.5万元至15万元报销80%;15万元以上(含)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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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标准1100元,对应区间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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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标准8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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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60-69岁退休人员起付标准700元,70岁以上退休人员起付标准600元,均按8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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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
- 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均按80%报销。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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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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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未备案直接就医将降低2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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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可通过“南京医保”APP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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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9万元,连续缴费每满1年增加1万元,最高可达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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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特殊项目
- 乙类药品按80%报销,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治疗按70%报销。
三、门诊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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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不设起付线,按参保地非社区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执行,连续参保满5年可提高5个百分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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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病 :按当地大病医保政策执行,通常为80%-90%报销比例。
四、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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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就医 :与省内就医比例一致,但需通过全国异地就医备案平台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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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支付范围 :仅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诊疗项目及服务设施,自费部分需个人承担。
以上政策综合了南京市医保局最新规定及政府公开信息,具体执行以实际就医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