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标准
福州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24标准如下:
- 在职职工住院报销比例:三甲医疗机构87%、三乙医疗机构88%、二甲医疗机构89%、二乙医疗机构90%、一级医疗机构92%、社区医疗服务机构94%。
- 退休人员住院报销比例:三甲医疗机构92%、三乙医疗机构93%、二甲医疗机构94%、二乙医疗机构95%、一级医疗机构96%、社区医疗服务机构97%。
- 在职职工门诊报销比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街道)卫生院、村卫生所、门诊部、诊所(医务室)。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享受在原有普通门诊或特殊病种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退休人员门诊报销比例:与在职职工相同,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办理家庭医生签约后,在签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享受在原有普通门诊或特殊病种门诊医保报销比例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福州职工医保住院起付线:
- 首次住院起付线:三级定点医疗机构800元、二级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社区医疗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300元。
- 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在二甲及以上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40元,二乙以下医疗机构逐次递减200元,直至降为零。
福州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