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
农村大病二次报销的报销部门及流程如下:
一、报销部门
- 医保局
新农合大病二次报销已从民政部门划归医保局管理,参保人员需向当地医保局或新农合结算科申请。
- 乡镇社保办公室
部分地区(如河北)由乡镇社保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可咨询当地政府确认。
二、报销条件
-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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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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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金额超过规定额度(如3万元)。
- 特殊群体
- 低保、五保、孤儿、失独等特殊群体可享受更高比例报销(如100%或80%)。
三、报销流程
- 医疗费用垫付
在二甲及以上定点医院就医时,可通过医院窗口直接垫付大病保险赔付资金,出院时自动结算。
- 出院后结算
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医保部门办理:
- 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
- 材料审核
材料提交至乡镇社保办公室或区农易办结报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补偿款。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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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政策差异 :具体报销比例和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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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治疗 :跨地区转院治疗需额外申请,统一报销比例为5%。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当地医保热线(如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