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
安徽省的医保制度始于 1998年 。1998年,中国政府颁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全国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这一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并原则上以地市级为统筹单位,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自2007年起,国务院决定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主要针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进行制度安排,这也是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
因此,安徽省的医保制度从1998年开始建立,并逐步扩展至包括城镇居民在内的更广泛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