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广西柳州的产检费用医保可以报销。
根据 2023 年 9 月 1 日起实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5 号)规定: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实行限额结算,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的完整医疗过程为一个周期,周期内统筹基金按 70% 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1500 元,不列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医疗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例如血常规、尿常规、唐筛、B 超等常规检查项目,只要是在柳州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且符合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都在报销范围内。但像羊水穿刺、无创 DNA 检测等自费项目不可医保报销。
如果参保女职工用完 1500 元生育统筹额度后,其后的门诊产检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