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2025年广西柳州市产检费用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1. 报销比例
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报销比例为70%。
2. 报销限额
产检费用的报销限额为每年最高1500元。
3. 政策适用范围
- 适用人群:参保女职工在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产检费用。
- 报销周期: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的完整医疗过程为一个周期。
- 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直接按比例报销,无需支付起付线。
4. 个人账户支付
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使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付。
5. 注意事项
- 政策执行时间:2023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5年仍适用。
- 定点医疗机构: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并完成生育门诊待遇审批确认手续。
- 政策变化:此前,产检费用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新政策增加了门诊产检待遇,提高了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6. 其他相关信息
- 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 顺产:最高支付4500元;
- 难产(含剖宫产):最高支付5500元;
- 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000元。
- 生育津贴支付期限延长:
- 生育一孩、二孩:津贴支付128天;
- 生育三孩及以上:津贴支付158天。
如需进一步了解政策详情,可参考以下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