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根据上海医保政策,外地医保卡在上海的门诊费用 不可直接使用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一、门诊费用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医保报销仅限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门诊费用不在报销范围内。
二、异地就医备案的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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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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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 :需在户籍所在地医保局办理居住登记,选择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报销比例比参保地高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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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需经参保地医院转诊,报销比例比参保地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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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 :仅限急诊情况可报销,需在就医时由护士在挂号单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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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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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 :三甲医院70%、二甲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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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转诊 :整体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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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流程(以异地长期居住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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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办理
在户籍所在地医保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提供居住证明、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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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在上海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直接使用医保卡结算,无需重复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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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提交
出院后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病历等材料,回户籍地医保局办理报销。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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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 :部分门诊特殊病种可能通过特殊渠道申请报销,需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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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变动 :具体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因政策调整,建议就医前通过上海医保官网(ybj.sh.gov.cn)或12393热线确认。
综上,外地医保卡在上海门诊无法直接使用,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备案类型并符合报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