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年限会被全部清零
被开除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 会被全部清零 ,只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具体政策如下:
- 事业单位人员 :
- 被开除后,视同缴费年限会被全部清零,只有个人在2014年10月以后缴纳的实际缴费年限才会被认可。如果个人被组织开除了,那么其视同缴费年限就不再作数,全部清零。这是因为《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第8条规定:“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
- 公职人员 :
- 公职人员被开除后,视同缴费年限也会被清零。视同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实际缴费年限之前的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时间。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开除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处分的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 :
- 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职工养老实行单位退休制度,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根据职工连续工龄计算退休费。职工被除名或自动离职后,原工作单位不再负责支付其退休费;重新参加工作后,连续工龄重新计算。因此,职工除名或自动离职前的工作年限不能作为连续工龄的组成部分,也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 实际缴费年限 :
- 被开除后,职工的实际缴费年限会连续计算,从地方实行企业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起,计算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被开除职工的视同缴费年限会被全部清零,只计算实际缴费年限。建议您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以获取更详细的政策信息。